曾蔭權涉行為失當判囚20個月 上訴庭本周五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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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7/1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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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行為失當判囚20個月,上訴庭本周五宣判。(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判囚20個月,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曾蔭權於今年4月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宣判。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五上午10時頒布書面宣判。已就刑期服刑兩個月的曾蔭權屆時須到庭聽取宣判,上訴庭一但裁定上訴得直,曾蔭權便毋須繼續服刑,若上訴被駁回,曾蔭權則或須即時繼續服刑。

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上訴時陳詞時曾質疑,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未有恰當地要求陪審團必須先確定曾蔭權是明知其行為屬違法仍繼續,才可裁定其罪成,控方並需要向陪審團清晰指出曾蔭權所違反的職責,以及造成的後果。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於陳詞時則強調,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已作出對曾蔭權相當有利的說法,即指倘陪審團認為曾蔭權的解釋有可能是真確,便應判其無罪,法官所指的是包括曾蔭權所有解釋,並非只包含曾蔭權在電台節目《政好星期天》上的說法,而陪審團的裁決已反映他們認為曾蔭權濫用職權。